[招生简章] 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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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共有85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01](MEM)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余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内容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各招生专业学习方式

类别

专业

学习方式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全日制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程管理硕士(MEM)

会计硕士(MPAcc)

全日制、非全日制

其他专业

全日制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本年度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拟录取推免生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5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01](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五、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向我校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请考生注意不要错缴、漏缴。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初试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三)考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科目具体名称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第四单元: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成绩公布

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公布。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安排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一般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等),复试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要求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旅游管理硕士(MTA)、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加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旅游管理硕士(MTA)、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加试。

4.初试加分情况

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另行公布。

(二)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3号)的规定执行。

(三)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由承担考生本人责任。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非法学)、金融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电子信息硕士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学制为2年。

类别

专业

基本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3年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3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程管理硕士(MEM)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法律硕士(非法学)

金融硕士

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

电子信息硕士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年

其他专业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类别

专业

学费标准(每人每年)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8000元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36000元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30000元

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程管理硕士(MEM)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0000元

其他专业

10000元


注:如国家或山东省相关收费政策有变化,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等。详情请查阅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规章制度栏目(https://student.sdufe.edu.cn/gzzd.htm)。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事宜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官方网站为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zs.sdufe.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可由该网址查询进入,请考生及时关注获取相关信息。

(二)本章程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8525498、82617761

新浪微博: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微信公众号: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燕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舜耕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

序号

学院

联系电话

所在校区

1

经济学院

0531-88583187

舜耕校区

2

财政税务学院

0531-82911984

舜耕校区

3

金融学院

0531-82917367

舜耕校区

4

保险学院

0531-82917381

舜耕校区

5

国际经贸学院

0531-82917211

舜耕校区

6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0531-88525938

燕山校区

7

工商管理学院

(中国国际低碳学院)

0531-88583170

0531-88525256

燕山校区

8

会计学院

0531-81793500

燕山校区

9

公共管理学院

0531-88583102

燕山校区

10

法学院

0531-82911118

燕山校区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31-88198929

燕山校区

12

外国语学院

0531-82617795

舜耕校区

13

统计与数学学院

0531-88525389

舜耕校区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31-88596229

燕山校区

15

MBA学院

0531-82617776

舜耕校区

16

MPA中心

0531-81793535

燕山校区

17

体育学院

0531-82911131

舜耕校区

18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31-82911128

舜耕校区

19

国际教育学院

0531-88198937

舜耕校区

20

艺术学院

0531-88525260

燕山校区

21

中国经济研究院

(中国经济发展与安全实验室)

0531-82911613

舜耕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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