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公示,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我校大约在7月中上旬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现将调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调入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请下载调档函(附件1),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手写均可)后,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事宜,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将调档函交至辅导员或负责毕业生档案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档案邮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 档案邮寄具体地址详见附件2。 二、组织关系转入 (一)山东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须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转入“中国共产党山东财经大学**学院**支部委员会”。转入支部名称详见附件3。 (二)山东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须由生源地的组织部转移到“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学校组织处”。 (三)团员团组织关系的转入,须在“智慧团建”系统上进行。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要完成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三、户口关系迁移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要求,考入我校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与不迁都自愿,但入校时不迁者,以后不再单独办理落户手续)。 (一)山东省生源新生如果将户口迁至学校,需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二)山东省以外生源学生如果将户口迁至学校,需要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三)户口迁移地址: 户口迁入地址 | | | 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MBA学院、体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统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MPA中心、公共外语教学部 |
(四)新生“户口迁移证”要求 1.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所用汉字)和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2.右下角应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备注栏内应标注户口所在地性质:“城镇”或“乡村”。 3.骑缝线上应填有编号并加盖骑缝章。 4.不得有任何涂改,凡填写有误的,要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或盖有签发地派出所变更章,私自涂改迁移证作废。 5.内容应按规定格式打印,如果是手工填写的,必须注明原因,否则将不予办理落户。 四、注意事项 (一)调档函打印版可直接用于调档事宜,如档案所在单位需要加盖公章的原件,请与研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531-82617637。 (二)全日制各专业学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非全日制MBA、MPA、MPAcc学生可不转档案。 (四)请考生将档案直接寄送到报考学院,不要寄送到研究生院。 |